通知公告

关于公共实验大厅地面改造施工的物品清理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2-10

致全体相关人员:

    为提升实验大厅环境质量及地面功能性,经研究决定,将于近期对实验大厅地面进行改造施工。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,请相关人员配合完成物品清理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 

一、施工计划

1.施工时间:2025年2月24日—3月5日(共10天) 

2.施工区域:实验大厅全部地面区域

3.施工内容:地面打磨、环氧自流平涂装

二、清理要求

1.可移动物品

为最大限度的对地面进行改造施工,并确保施工面无遮挡,本着能清尽清的原则,请于2月21日前将全部可移动物品(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设备、桌椅、耗材柜、临时存放物品、杂物等)移出实验大厅,并妥善存放至指定区域(大厅西侧围栏内)或自行安置。

注意事项:精密仪器需做好防护;易燃、易爆或腐蚀性物品须按安全规范单独处理。

2.不可移动物品

若设备/设施无法移出(如固定式大型仪器),请做好防尘、防震保护,并于2月20日前联系张老师(13366690776)登记。

三、重要提示

1.逾期未清理:施工期间未登记的滞留物品将统一按杂物清空,恕不另行通知,且后续将限制相应区域实验人员门卡申请。

2.安全责任:施工期间实验大厅全面封闭,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。

3.恢复使用:施工结束后,地面养护期约为7天,实验大厅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施工协调:吕老师18612520918

物品存放咨询:张老师13366690776

紧急事项:陆老师15810548475


    请全体人员务必配合清理工作,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

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

2025年2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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